已辦理過信息確認的個體工商戶申請變更經營者的,原銀稅三方(委托)劃繳稅款協議即中止。個體工商戶變更經營者后,新經營者需簽訂銀稅三方(委托)劃繳稅款協議等后續(xù)事項。
關于 個體工商戶經營者變更后,個體工商戶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予以延續(xù),稅控設備在完成數據同步后可繼續(xù)使用。 的文章是由【谷騏財稅:http://www.7369158.com/news/gsdt/594.html】整理或轉載,谷騏財稅提供公司注冊、代理記賬、稅務代辦、審計稅籌等專業(yè)財稅服務,為您解決代辦各種財稅疑難問題,歡迎您的咨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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